其中犧牲他人的「努力、奮鬥、成長」,來達成個人的名利?
套用一句話,一將功成萬骨枯?真的是這樣嘛!
利用了人命?就能夠成就一切,這樣的真實背景?
人人要成功,都要先「捨棄人性」,執掌「人性的極端」?
會否一個極端的人性行為?
過渡深重的利益起點,這樣就能讓自己活得更好嗎?
不會有自責的良知嗎?
只要能夠過得明天?
一切都將是「合乎標準?合乎道義?合乎法則?」
太多這般的操作?太多這樣的鼓勵?
創造出什麼「環境、管理」出什麼樣的人事?
因此?
更多人背負其「義務」,犧牲更多「道義」的中心思想。
這是考驗「主事者的人格思維?」
顯示價值行為的感官?
實際上,毫無智慧可言;
完全是「背道而馳」 創造「缺失、缺口、缺陷」來衡量名利。
缺失用來「栽贓嫁禍說詞」
缺口用來「託付道義責任」
缺陷用來「要求完善工作」
但創造錯誤的人,成為「利益既得者」,明天過了;仍舊是錯誤的延續。
因此?
你們打算讓怎樣的人,加入企業團隊?
要見證怎樣的團隊效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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